作者:亞設·因崔特和朗·康托
聖經提到燭臺或燈臺有三個層次:一個在摩西五經,一個在先知書,還有一個在新約中。摩西奉命建造一個有七個枝子的金燈臺,並把它放在會幕的至聖所裡。(出25:31-40) 神要求祭司照看好燈臺,但還沒有明晰地教導關於燈臺的屬靈含義。若摩西五經裡的某些內容(例如吹角節)沒有明晰的教導,往往是因為必須從新約的亮光中才能理解這部分。 光明節的故事記載,當時的猶太人在猶大·馬加比和他的一小支部隊帶領下,擊敗了敘利亞王安條克·伊皮法尼斯。這一小支猶太軍隊可以擊敗數量龐大的舒利亞軍團,這被視為一個神跡。安條克·伊皮法尼斯在西元前168年摧毀了耶路撒冷,玷污聖殿,在壇上獻豬,為木星築壇,禁止聖殿敬拜[獻祭],用處死來禁止割禮,將成千上萬的猶太家庭賣為奴隸,銷毀所有可以找到的聖經抄本,屠殺所有發現擁有此類抄本的人,並訴諸一切想得到的酷刑來迫使猶太人放棄他們的宗教信仰。 燭臺 在猶太人意外的勝利之後,馬加比家族重新奉獻了聖殿,包括燭臺,定為新的節期(Hanukkah,意為「奉獻」,多譯為「光明節」)來慶祝。光明節的燈臺的希伯來文是Hanukkiah。它有九盞燈,其中八盞代表聖殿中的燭臺保持點亮的八天,儘管油只夠一天用(根據傳統),和一根稱為shamash的額外蠟燭,用於點亮其他燈盞。雖然大多數美國猶太人稱它為燭臺,但它並不是聖殿燭臺的複製品;然而它顯然是代表猶太宗教傳統中的聖殿燭臺,因為它紀念了聖殿重獻期間七枝燭臺的神跡。 一個復興的標誌 在第二層次,先知撒迦利亞在異象中看到一個神秘的燭臺,和兩棵橄欖樹——兩邊各有一棵。這象徵著主以祂恩典和聖靈的能力恢復錫安和聖殿(亞4:1-10)。這個異象成為現代以色列國象徵和印記的基礎。 彌賽亞的肢體 第三層次出現在啟示錄。約翰看見一個超然的異象,耶穌以榮耀的樣式站在七個燈臺中間。如果我們要與聖經保持一致,那麼約翰看到的燭臺更像是有七個分支,或者是七個總共有49盞燈的燭臺。在希伯來文經卷中,燈臺這個詞幾乎總是燭臺,一個有七個分支的燭臺。在舊約的希臘文譯本中,「燭臺」所用的譯詞與約翰在啟示錄中所用的「燈臺」相同。在希伯來新約中,燈臺被翻譯為燭臺。此外,啟示錄中的燭臺是用黃金製成的,正如神吩咐摩西的那樣(出25)。 燭臺的每個分支(或每盞燈)代表小亞細亞的七個教會之一(啟1:12,20),它們象徵著構成全球教會或信徒肢體的所有類型和流派。我們不要忘記,聖殿裡的一切都是天上的實體投在地上的影子(來8:5)。燭臺代表全世界的信徒群體。 摩西燈臺表述了猶太宗教傳統,撒迦利亞的先知性異象表述了現代猶太複國主義;約翰的異象也同樣描繪神的大能榮耀了每個族群、民族和國家的人。 合一帶來神的火焰 我們知道聖殿裡的燭臺必須按照神指示摩西的樣式來做(「要謹慎做這些物件,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。」[出25:40])。因此,如果約翰的七枝燭臺的異象代表了信徒的聯合體,那麼火也必須有其含義。 沒有燭臺就不會有火——當然是指受控的、有管制的、集中的火;燭臺建成後,就可以點亮了。同樣地,當信徒們合一地在五旬節聚集(有一個目的和重點,就是等待聖靈),他們變成了可以點燃的屬靈燭臺,而聖靈就像火舌一樣降臨。事實上,120個人的頭上有火焰的形象是一個有許多分支的燭臺形象。每一根分支都在燃燒,遵行神的旨意。 隨著燭臺就位(正如耶穌的指示:「你們要在城裡[耶路撒冷],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。」[路加福音24:49]),火或聖靈不僅可以降下,而且也通過每個信徒發揮作用。結果是那一天就有3,000名男子,外加婦女和兒童得重生。 我們可以學習到,像燭臺一樣,彌賽亞的身體必須按照天上的樣式建造。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告訴我們,祂深切渴望合一。只有當身體合而為一時,聖靈才能隨祂心意流動(徒2)。流言蜚語、誹謗、紛爭、嫉妒等等,都在阻撓神的真火。 只有僕人才能點亮蠟燭 有意思的是,在猶太傳統中,一根特殊的蠟燭shamash有居於其它蠟燭之上的特殊位置,人將它拿下來點燃其他未點燃的蠟燭。Shamash 的意思是「僕人」。一旦shamash為其它蠟燭帶來了光明,它就會回到自己的位置,再次居於其它蠟燭之上。大多數虔誠的猶太人都不知道,這在腓立比書2:6-11中有所體現: 他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(Shemesh!)的形象,成為人的樣式; 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 所以,神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,無不口稱「耶穌基督為主」,使榮耀歸與父神。 閃耀你的光芒! 還有一件事。根據猶太傳統,我們要把點燃的光明節燭臺放在窗戶上,向所有看到它的人宣佈光明節的神跡。耶穌曾說:「你們是世上的光。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不放在鬥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,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5:14-16)。又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(約8:12)祂說這些話時是想到這個傳統嗎(儘管這個傳統是耶穌之後才有的)? 當你知道耶穌自己也慶祝光明節,或許會覺得有意思。約翰福音10:22說到祂在耶路撒冷過修殿節(光明節)。 我們能學到什麼? 1. 努力合一(腓1:7) 2. 期待聖靈(徒2:1-4) 3. 閃耀你的光芒(太5:14-16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