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舊約中神是憤怒的神,而在新約中神是慈愛的神,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。神的大愛和憐憫在整本聖經中都是一樣的,祂公義和公平的籌算在新舊約中也是一樣的。論到神的啓示在舊約和新約聖經中的一致性,啓示錄是最大的見證。
神對公義的偉大承諾始終如一,對於那些公然悖逆祂和藐視祂的道的人,祂的義怒也同樣始終如一。就像大洪水、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,人類將來到一個面臨最終審判的地步,並體驗神對頑固邪惡和腐敗的猛烈義憤。然而,祂在審判前所給予的憐憫,以及祂對那些轉向祂的人所給予的愛和寬恕始終存在。下面的經文就指明瞭這一點:
「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,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,就是各國、各族、各方、各民。他大聲說:『應當敬畏神,將榮耀歸給他!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。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。』」(啓14:6-7)
神審判的警告和福音的傳講都在啓示錄中一起宣告,有許多人回應。啓示錄第7章描述了數不盡的人,來自各國、各族、各民、各方。第14章是平行的,給大動蕩的時期帶來福音大豐收的巨大盼望。這一切都彰顯了神的慈愛和憐憫。
人類惡貫滿盈、彼此侵犯,以及神的審判和憤怒的主題在啓示錄14:17-20達到了最終的高潮,葡萄被收聚到神憤怒的酒榨中。啓示錄19:15說,耶穌自己「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榨」(另見徒10:42,太23:32,創15:16)。
聖經表明,神是一位有驚人的愛、憐憫、忍耐、寬恕和慈悲的神。神渴望以愛、憐憫、寬恕和慈悲的態度對待每個人和祂一切所造的。然而祂也是公義之神,祂雖然滿有憐憫,但按照種與收的法則,祂的公義只能叫我們的所作所為最終帶來深刻的結果。悔改可以帶來緩解 ——「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」(結18:21-23),但在此之外,當邪惡到了一定的程度,神主動的審判就開始了。祂會採取行動,有時會帶著強烈的憤怒,但總是會作出公平的補償。
在神的羔羊耶穌身上可以看到神愛完全的彰顯。從祂的生命、事工、教導、代死和復活,我們看到了神慈愛救恩的偉大。然而,耶穌重申了神的公義,無論是在種與收的方面,還是面對不悔改之惡人的終極義怒。耶穌教導說,在這個世代結束,最後審判時會將義人和惡人永久分開。啓示錄完全重申了所有這些主題,並在提到「羔羊的忿怒」時表述了它們之間生動的張力(啓6:16,賽2:2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