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Writer's pictureAriel Blumenthal

符合聖經領導的三大原則



1.「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。不是出於勉強,乃是出於甘心;」(彼前5:2上)


在約翰福音21:15-17中,復活的耶穌三次囑咐彼得:「喂養我的小羊……牧養我的羊……喂養我的羊。」彼得是一個勇敢、堅強的人,命定要成為神子民的偉大領袖。以他自己的能力,他本可以勉強接受耶穌絮叨的指示;但耶穌知道,若靠自己的能力,無論是彼得,或其他任何人,都無法像耶穌那樣「按著神的旨意」來領導(彼前5:2)。作為領袖,可能一開始會很剛強,但最終會失敗。這就是為什麼在約翰福音21章中,在發出指示前,耶穌不斷反問彼得:「彼得,你愛我嗎?」


我們身為領袖,也是如此:如果我們細聽,聖靈會不斷地問我們同樣的問題:「你這樣做是因為你必需要做,還是因為你愛神?」


我幾乎可以聽見神說:「如果你愛我,親近我,那麼你就可以以我的心、我的愛、我的智慧來領導……如果不是這樣……那麼,祝你好運!」


2.「也不是因為貪財,乃是出於樂意;」(彼前5:2下)


我們都需要謀生,需要金錢來維持家庭、食物、衣服,或者汽車等等需要。事工領導因事奉而獲得報酬是應該的,就像在任何職場一樣,那些擁有高權力和責任的人也應該得著高報酬。但要成為有神的形象的真領袖,對金錢,甚至更多金錢的渴望/需要決不能成為我們動機的來源。在哥林多前書9章中,使徒保羅見證說:“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;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”


我們所有擔任事工領袖的,都必須持有這樣的態度:「我這樣做是因為神呼召了我。祂賜予我諸般恩賜,這是祂對我的旨意。如果我不這樣做,就有禍了!我得著酬勞的多寡並不重要……這不只是幹一個工作!」無論身為父母,還是世俗職場的領導,對我們來說也是如此。我們都必須知道所有的權柄都是來自神的恩賜(羅13:1),我們工作的本質應該是為榮耀神而熱切去做——不是為金錢或地位!


3.「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,乃是作群羊的榜樣。」(彼前5:3)


在我為人父之前,參加了由耶路撒冷當地一對牧師夫婦教授的育兒課程。多年後,我仍然清楚地記得他們説的一句話:「你的孩子必然會做你所做的事,而不是做你叫他們做的事。」這是所有領導原則中最簡單、最普遍的原則之一:以身作則。許多人藉著權力和權威,以命令方式成功地統治他人,成為獨裁者,但他們的統治和影響通常是短暫的(獨裁領導人一死,政權就分崩離析)。但是,當我們謙卑己身,不以霸權方式治理,在生活中樹立順服和聖潔的榜樣時,​​我們就可以在他人身上結出持久的果子;且在我們去世後,仍可繼續影響子孫後代。在哥林多前書4:9後的經文中,保羅將使徒描述為那些「列在末後」的人,他們並不是出名、顯赫,站在隊伍的最前面;而是隱姓埋名,就像那些被判處死刑的人一樣,黯淡無光。最偉大的領袖往往默默無聞,以謙卑的榜樣,安靜地領導著眾人。耶穌說過:“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,這樣,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。”(太11:29-30)




Comments

Couldn’t Load Comments
It looks like there was a technical problem. Try reconnecting or refreshing the page.
bottom of page